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一、免試入學報到日期及方式
(一) 報到日期:111 年 7 月 21 日(星期四)上午 9 時至 11 時止。
(二) 報到地點:本校時雨大樓一樓
(三) 攜帶物品:畢業證書、身分證明文件(如身分證、健保卡等附照片之官方證明文件)
(四) 報到方式:
I. 錄取學生應持畢業證書(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)正本及身分證(或健保卡等其他官方核發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),
依指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,逾期視同放棄。尚未取得學力證件者,得經錄取學校同意切結於註冊前繳交。
II. 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,於入學時應依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」及
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」規定,檢附
1.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,
2.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、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,
3.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,
4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,如未繳交者,則取消錄取資格。
錄取學生報到後,如有發現冒名頂替,或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,或其他不法情事致影響分發結果者,
取消其錄取資格,不予註冊入學,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;
如責任在原畢(結)業學校時,報請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追究有關人員之行政責任。
III.如本人無法親至本校辦理相關手續,請填具委託書,委託書置於附件。
二、 放棄錄取資格
已於本次免試入學錄取並報到之學生,如欲參加後續其他入學管道之招生,
應於 111年7月25日(星期一) 上午9時~14時,填具「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」。
由學生或家長親至錄取學校辦妥放棄錄取資格手續,恕不接受通訊或傳真方式理,
但得委託辦理,始得再報名參加 111 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招生。
放棄聲明書置於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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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2-07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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