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輔導室|
一、目的
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,提升專業知能,促進就業能力,增加社會競爭力,進而獨立自主,自立脫貧。
二、主辦單位
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(以下簡稱本署)。
三、承辦單位
由本署上網公開招標委託合適且具執行能力之全國性民間團體辦理。
其餘內容詳參附件計畫書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2023-08-31
{{ $t('FEZ014') }}2023-09-30|
{{ $t('FEZ004') }}2023-08-31|
{{ $t('FEZ005') }}269|